为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持续充实护理和医疗人才队伍,健全我区卫生执法监督网络体系,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西宁市湟中区第二医疗服务共同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护士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3名、临床医师4名、药剂士1名、超声1名。(其中:大才回族乡卫生院护士1名、临床医师1名;共和中心卫生院护士1名;多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汉东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3名、药剂士1名、护士2名、超声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3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采取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具备青海省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第一日);
3.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岗位需求:
(1)护士岗位:须持护士资格证。
(2)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所学专业为卫生管理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
(3)临床医师岗位: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
(4)药剂士岗位:所学专业为药学、中药学;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优先。
(5)超声岗位: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卫生医疗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区第二医疗服务共同体按相关法律法规,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实施。
招聘人员自愿报名,统一笔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以两项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岗位报名人数低于1:3时由区第二医疗服务共同体研究决定。
招聘后由区第二医共体统一管理和调配。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1日(休息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电子邮件主题为“岗位+本人姓名”如:临床医师李XX。报名所有资料统一放入压缩文件包,压缩包及资料名称同邮件主题相同。
咨询电话:李老师13997044906。
报名邮箱:859820795@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毕业证、相关资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近期浅蓝色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考生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报名单位保证报考人员资料安全、保密、不泄漏。
4.考试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试服务费每人200元,缴费报名成功后费用一概不退。
5.报名步骤:
①报名者发送报名个人资料到报名邮箱;
②符合条件发放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缴费二维码到考生邮箱;
③考生发送填好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上传电子版到报名邮箱;
④缴纳考试服务费;
⑤报名成功加入招聘QQ群。
(二)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毕业证、户籍身份、资质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发放填写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录入人员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或发现考生报名资料造假,即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公文处理与写作、计算机应用等内容,占笔试内容60%),专业知识(护士岗位:护理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内容;临床医师岗位:临床相关专业知识;药剂士岗位:药学相关专业知识;超声岗位:医学影像相关专业知识,占笔试内容的4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以为准(准考证通过考生报名邮箱发放)。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相关事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聘请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以岗位适配性为主。面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及时汇总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公示和聘用
1.通过体检人员须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湟中区第二医共体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政审合格人员进入公示。
2.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区卫健局、区第二医共体核心医院及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将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所有承担考试的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应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护士、临床、药剂士、超声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具体工资按湟中区第二医疗服务共同体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卫生监督员岗位: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4000元/月。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所需工资福利待遇从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员专项经费列支。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要求。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采取自愿原则报名。考生报名时已视同对本公告认可和理解,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健康管理。所有考生应当服从招聘组织单位健康管理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3.考试通知。本次招聘考生QQ群为考试相关通知发布渠道,所有通知均视同在群考生已收到。
4.注意事项。本次招聘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编辑、出版考试辅导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如有其他个人或平台散布此次招聘的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